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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亡 胚胎植入

福建捐卵 3周前 (06-14) 0 304

我同先生结婚4年,

结婚第二年开始看不孕症诊疗,

去年4月取卵,培养成3个胚胎,

并于7月进行第一次植入2个胚胎,

但在8月医生告知无心跳需进行人工流产,

原想12月进行第二次植入最后的胚胎,

但我先生在12月过世,

想请问是否就真的不能植入?

还是有没有解决办法?

谢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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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BWu1021 BBWu1021

这会牵扯到遗产分配的问题,应该没有医师敢动吧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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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ienEva ChienEva

基本上以现在而言

没有继承权的问题,

因为胚胎不在母体,

所以他就算真的植入有出生

也没有继承权,

出生算非婚生子,

只是想给自己一个机会,

其他后续会发生的事我都想过了,

只是想知道有没有办法植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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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brinaMM SabrinaMM

我好心疼妳,也能了解妳想留下胚胎的渴望,先预祝妳若植入,能顺利成功,好好栽培这个爱的种子。我曾经看过新闻,有未婚妻打算经由睪丸取精,将车祸过世的未婚夫精液留下,做人工或试管,后来是因为男方家人极力反对而失败。不过,您是合法的妻子,是否具有决定权,也许可以问问医院或由医院建议谘询哪些相关单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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萱嘟妈 萱嘟妈

看来你们夫妻的感情非常好,不过经济面+家庭帮手的问题也必须要列入考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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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ny兔兔 Sunny兔兔

不过,您是合法的妻子,是否具有决定权,也许可以问问医院或由医院建议谘询哪些相关单位。

SabrinaMM发表于2016-04-18 01:07:5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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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ienEva ChienEva

其实就跟大家一样也会吵架、冷战,

但是因为二人都很珍惜能在一起,

所以总是在吵架后有人会先开口说话,

也因为我们二个都爱小孩,

所以才会有后续的治疗。

家庭跟经济都没问题。

目前确实遇到因为老公死亡,

所以我的身份变为单身,

以目前来说确实有植入上的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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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 J

很同情妳,但根据人工生殖法,胚胎为夫妻共同财产,所以需夫妻双方均同意才能使用,且受术夫妻有一方死亡时,胚胎须立即销毁,所以确实是不能用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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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乐是计较少的人 快乐是计较少的人

既然法律不允许就不要执着了,放开心,生活还是要往前看,也许还有机会遇到好男人

(艺人贾X文不也是再婚过得幸福美满啊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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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加坡太太 新加坡太太

真的有医院/诊所查这么严吗? 说你同意书忘记带了,下次补不行吗? 当天都退冰了还能拿你怎样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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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ngRebecca ChangRebecca

J版妈妈讲得是确实的,根据人工生殖法,胚胎为夫妻共同财产,所以需夫妻双方均同意才能使用,且受术夫妻有一方死亡时,胚胎须立即销毁,所以确实是不能用的。……还有,版主的先生过逝,配偶栏上会注记(殁),为何版主会变成单身,应该还是已婚,只是先生不幸过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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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白中 美白中

问医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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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ienEva ChienEva

就法律上来说,

我确实算未婚女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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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ienEva ChienEva

就法律上来说,

我确实算未婚女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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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ny兔兔 Sunny兔兔

【此则发言因违反讨论区规则或其他原因,已被删除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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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ngRebecca ChangRebecca

先生过世,"法律上"太太本来就会回复成"单身"状态呀!

按照人工生殖法,要做人工受孕或试管婴儿本来就必须"双方"都同意,因为胚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一方过世,胚胎则必须销毁。

楼上有人说医院应该不会管那么严,就说同意书忘了带下次再补,这真的很不可思议。

试想若医院这么草率,是否会让不法之徒有机可乘?

若医院这么容易蒙混过去,还会有不孕夫妻苦苦等待"代理孕母"修法吗?

过世就是过世了,不是说生前同意就有用,如果可以在先生过世5年、10年后再做试管,岂不天下大乱?

版妈基本上你的想法在台湾是不可行了,建议妳还是放下,除非医院把胚胎交给妳带去国外做,不过我想合格医院不会冒这种违背法令的风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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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毛荳的妈咪 小毛荳的妈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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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t1103 cht1103

版妈是律师吗?不懂您说的法律上" 未婚 ",还是您的意思是配偶栏是空白,无配偶的名字在身份证上,就是未婚。 15F的妈妈说的是正确的,合格的生殖医学中心是不容许有违法乱纪的事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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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ongMandy WongMandy

五、六年前有一个"洋娃娃"风波

也是把关不严谨让富商找上新北的某人工生殖诊所

闹的沸沸扬扬⋯

以版主的情形,知情的合格医师是不会冒险植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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